1.  惡是人,不是狗的錯。

那天路上一個狗媽帶著狗孩子,一路大小便又亂咬,然後狗媽在清的時候,一隻狗仔竄出去,狗媽要抓回來,拋下其他狗仔,拼命衝出車道,一台機車首當其衝,狗仔是躲過,狗媽也擦點撞上,但是躲避之中,過了黃線逆向撞到對面來車。開車是一個穿得火紅的妞,開著紅艷的法拉利,還停下照料機車騎十,也報警和叫保險來。機車騎士是一位少年郎,沒有重大傷害。

當警察、救護車甚麼來,那個狗媽就衝過來,不分青紅皂白的罵罵罵,還說機車騎士很狠心撞傷了狗。

警察遇上這個事情也很棘手,到是法拉利妞看起來很兇的盯過去。狗媽又咆嘯,說她的乾爹是立委,就打電話說要叫人。某個帥哥路人受不了,叫狗媽回去拉好狗,因為她其他隻狗爬上路人帥哥的機車,蹲在踏板上拉屎。還在警察蒐證時候作證,因為狗媽有錯在先,放狗亂竄、亂衝車道。後來怎樣就不知道了!因為我上公車了!


2.  飄移的腳踏車

我很討厭騎腳踏車的三寶,尤其是沒概念的三寶。
那位老人家有點像是累犯,會隨意的在車道和行人道上漂移,勾過我的袋子還不自覺,叫他還說我兇老人家。
中氣十足的叫罵,看不出來有甚麼老態,可能還可以活很久(禍害遺千年)
那天不意外的又再飄移,但是遇上可能是新手的開車族,老人家被送急診。
一陣子後都沒看到那位老人,聽說住院沒多久就中風失能,家屬正在徵求目擊者和記錄器,要跟那個(倒楣)新手駕駛打官司。
處理的帥哥警察說,來鍵定的職員說,其實看這樣,是老人家錯的比較多,可是,上法庭就不一定是這樣判決。


3.無視紅綠燈
我一直覺得這樣的人是「不是色盲的色盲」。
路上一直都有這樣的人。
假如是走得慢,怕走不過去,稍微提早,努力小心走,那還有話說。但是不管紅綠燈、直行轉彎,全憑自己喜好去走,就好傷腦筋。
有一次在新北市,遇到一個老人,活生生被撞飛,血流滿地,路上好心人七手八腳得弄著,等到救護車和警方,疑似傷者的家屬竟趕過來~~咆嘯幹譙~~還說要告全部的人。
這個家屬也太無知識,到底想要告誰?自己沒顧好家人,讓家人受傷,你自己的問題是最大吧?老人家不守交通規則,也是錯誤在先,那些幫你的人好倒楣耶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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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莊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